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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育學程畢業規定

1.人文與教育學士學位學程內設有4個專業模組及2個跨領域專業課程模組。

2.本學位學程學生須由4個專業課程模組中擇一及由2個跨領域專業課程模組擇一修讀,並須於畢業前完成所選兩模組學程規定之必選修課程及學分數規定。

3.本學程同學須通過本校語言中心認可之英語能力檢定考試合格方得畢業。

4.課程應依序修習不擋修,修總結性課程「跨領域專題實作」(一)(二)前需完成各模組必修課程。學程畢業規定: 修業期滿經考核成績及格,且須修畢並通過跨領域專題實作課程。依畢業製作要點依序通過畢業製作,參與畢業製作成果發表繳交規定作品及成果報告。

5.必修之「計算機概論」:擬採認抵免方式(以應華系之「中文資訊處理」2(0/2)、應外系之「資訊與電腦概論」2(0/2)及特教系之「電腦應用導論」2(0/2)為主);「教育倫理」為人育學院特色通識課程,屬通識延伸「人學」類,若該生為外院轉入者,可抵認已修畢他院之「倫理」特色通識課程。

6.跨領域模組課程名稱不同但內容相近之課程,得經學程作業小組依課程綱要認定後辦理抵認。

7.本科目架構得依實際學程狀況,經課程暨事務委員會議通過後修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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